当前位置:通知公告>正文

2021年湖北省一流本科课程评审(混合式-教育艺术组)
发布者:省厅    发布日期:2021-03-31    查看:498  次


主要工作要求如下:

省教育厅关于实施“湖北高校本科教学质量年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

附件3  2021年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指南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1. 申报课程必须符合教育部文件“推荐条件”要求的教学理念、课程教学团队、课程目标、课程教学设计、课程内容、教学组织与实施、课程管理与评价等7个方面基本要求。

2. 截至2021430日,申报课程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每门课程根据开设实际情况,只能从“线上课程”“虚拟仿真实验课程”“线下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社会实践课程”中选择一类进行申报。申报课程名称、授课教师(含课程负责人)须与教务系统中已完成的课程开设信息、学期等一致。

3. 申报课程负责人须为申报高校的正式聘用教师,原则上应为专任教师,负责人如为正式聘用的非专任教师,在申报材料中,该负责人所在具有管理权限的高校或单位应出具其未在本单位主持或参与申报此五类课程的证明材料;课程负责人应为本专业专家、名师或骨干教师 ,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博士学位青年骨干教师可不受此职称限制),具有2年及以上本科课程主讲经历。同一课程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门课程。

4. 申报课程选用的主讲教材符合教育部和学校教材选用规定,哲学社会科学相关专业的申报课程须选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建设工程重点教材”。

2.不得申报的情形:

①已获国家级或省级一流课程的(含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和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或以该课程继续申报其他类型一流课程的。

②申报课程负责人及主要团队成员存在师德师风问题、学术不端问题、五年内出现过重大教学事故的。

③申报高校在政治审查时发现申报课程内容存在涉密、思想性、科学性问题,或有其他不适宜公开传播内容问题的。



材料提交时间:
2021-03-31至2021-05-18
此次申报参与的项目类型分别为:
2021年湖北省一流本科课程评审(混合式-教育艺术组)